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其地方广电行政部门)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逾期未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连续两年未报可能面临许可证吊销
✅ 三、年报内容(系统填报)
主要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在线填报,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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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块 |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等 |
| 业务开展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发行情况 |
| 财务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广播电视业务收入占比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违规、被处罚记录 |
| 其他 | 是否有变更事项(如法人、地址、股权等) |
✅ 四、年报流程(简化版)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系统
- 填写并提交年报信息
- 下载打印《年报回执》存档(部分地区需盖章提交纸质版)
⚠️ 五、注意事项
- 零业务也需填报:即使未制作任何节目,也要提交“零申报”。
-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许可证续办。
- 地方差异: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浙江)可能要求额外提交纸质材料或地方平台同步填报。
✅ 六、未报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年报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通报 |
| 连续两年未报 | 许可证可能被吊销,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虚假填报 | 行政处罚,列入失信名单 |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财务报表、节目备案号、人员名单)
- 设置提醒:每年1月初启动年报流程
- 如许可证即将到期,年报是续办前提条件
📌 附:常用链接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gov.cn → 选择“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 - 地方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电局、上海市文旅局)也会发布年报通知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生成一份年报填报模板或零申报样本,只需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是否有实际业务。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