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以下是关于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均需参加年度检验。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各地广电局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属地广电局官网通知。
✅ 三、年检内容(重点)
| 检查项目 | 说明 |
|---|---|
| 持证情况 | 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遗失、是否变更 |
| 业务开展情况 | 是否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 |
| 合规性 | 是否存在违规制作、传播不良内容 |
| 人员资质 | 是否配备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制作等) |
| 财务与税务 | 是否存在虚假申报、偷税漏税等问题 |
| 行政处罚记录 | 是否被广电部门处罚过,是否整改完成 |
✅ 四、年检材料(常见清单)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制作节目清单、合作平台、播出情况等)
-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主要从业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无违规承诺书
- 其他属地广电局要求的材料(如审计报告、节目样本等)
✅ 五、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
- 登录系统:进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属地广电局官网
- 填写年报:在线填写《年度检验报告表》
- 上传材料:按要求上传电子版材料
- 现场提交:部分省市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 等待审核:广电局审核,必要时现场核查
- 结果公示:通过年检的机构名单将在官网公示
- 加盖年检章: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章
⚠️ 六、未通过年检的后果
- 责令限期整改
- 情节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不得继续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
- 影响后续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等资质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起就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扎堆
- 如实申报: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直接列入黑名单
- 关注属地通知:如北京、上海、浙江等地有本地系统或要求
📌 八、常用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北京市广电局年检专栏:
http://gdj.beijing.gov.cn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入口和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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