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副本/正本)
许可证编号:京字第XXXXXX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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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机构信息
- 机构名称:北京某某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XX路XX号XX大厦XX层
- 法定代表人:张三
-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许可范围:
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除外)
具体包括:
□ 电视剧(□ 国产 □ 合拍)
□ 电视动画片
□ 电视综艺/专题/专栏节目
□ 网络剧(片)
□ 其他(需注明):__ -
有效期:自 2024年1月1日 至 2026年12月31日
发证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 XX省广播电视局)
发证日期:2023年12月25日
发证机关盖章:
(红色公章,含“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政许可专用章”或地方局章)
注意事项
- 本证不得涂改、伪造、出租、出借或转让。
- 持证机构须按许可范围开展业务,重大事项变更需提前30日报批。
- 每年1月提交年度审核材料,逾期视为自动失效。
- 许可证到期前30日需申请延续,否则注销许可。
附:证件样式说明
- 正本:A3纸质,红底烫金国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字样。
- 副本:A4纸质,含二维码防伪标识,可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真伪。
申请提示
-
办理部门: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如北京市广电局)。
-
材料清单: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公司章程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证明
- 办公场地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明)
- 无外资承诺书(原件)
-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内(材料齐全)。
如需最新空白模板或电子证照样本,可登录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政务服务”→“许可证查询/下载”获取。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范本”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