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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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不含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企业名称需与执照一致,无外资成分(追溯至最终自然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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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的管理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像等),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及社保记录(近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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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与资金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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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有固定办公场地(需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注册资本无硬性要求,但需与企业规模匹配。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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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公司章程(工商调档版)。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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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证明
- 3名影视相关人员的:
- 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 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3个月社保记录(需北京社保)。
- 3名影视相关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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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证明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需与执照地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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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官网下载填写)。
- 股东构成证明(追溯至自然人,无外资承诺书)。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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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
- 登录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http://gdj.beijing.gov.cn)→“政务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在线填写并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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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提交
- 网上预审通过后,打印材料并加盖公章,到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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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领证
- 审核周期:约20个工作日。
- 通过后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年)。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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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限制
任何外资(含港澳台)不得参与,需追溯至最终自然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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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与续期
- 每年1-3月需进行年检(提交业绩报告)。
- 到期前30日办理续期,需无违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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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
若材料复杂,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费用约5000-10000元)。
咨询方式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010-55565100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010-89150000
建议提前电话咨询确认材料细节,避免因格式问题被退回。
以上是对“北京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