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北京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在北京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俗称“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符合《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令第34号)的要求,以下是关键信息:


申请条件

  1. 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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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不含外资),注册资本无明确下限(但一般建议≥300万元)。
    • 企业名称需含“影视制作”“文化传播”等字样(如“北京XX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 人员要求

    • 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像等),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及社保记录。
  3. 无违法违规记录

    法定代表人及企业近3年无被吊销许可证的记录。


所需材料

  1. 基础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公司章程(需工商调档并盖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2. 专业人员材料

    3名影视专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社保记录。

  3. 办公场地证明

    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需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

  4. 其他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北京市广电局官网下载)。
    • 股权结构图(追溯至自然人股东,无外资)。

办理流程

  1. 线上申请

    • 登录“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政务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提交电子版材料。
  2. 现场提交

    • 材料初审通过后,预约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提交纸质材料。
  3. 审批时间

    法定20个工作日,实际约10-15个工作日。

  4. 领取证书

    审批通过后,到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注意事项

  • 有效期:2年,到期前30日办理延续。
  • 变更/注销: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变更需30日内向广电局报备。
  • 外资限制:禁止外资入股,股东需追溯至自然人或国有独资公司。

咨询方式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电话:010-55565555(总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
    官网:http://gdj.beijing.gov.cn
以上是对“北京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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