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机构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分支机构,具体办理地点和流程如下:
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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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适用于中央单位或跨省业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
官网:http://www.nrta.gov.cn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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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广播电视局(适用于地方单位)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广电处)
-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注:需向企业注册地所在的省级广电部门申请。
办理条件
- 主体资格:境内公司(不含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人员要求:至少3名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等)的简历及资质证明。
- 无违法违规记录: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无被吊销许可证的记录。
所需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公司章程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 主要管理人员(至少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资质证明(如学历、职称证书等)
- 办公场地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申请报告(含业务发展规划)
办理流程
- 网上申报:登录企业注册地省级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进入“政务服务”栏目提交电子材料。
- 材料审核: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材料不全需补正。
- 现场核查:部分省份会抽查办公场地及设备。
- 领证:审核通过后,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注意事项
- 有效期:2年,到期前30日申请延续。
- 变更/注销: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变更需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报备。
- 外资限制:禁止外资参股或控股(含港澳台)。
咨询方式
- 电话咨询:拨打省级广电局政务服务热线(如北京:010-64081013)。
- 线下窗口:部分省份需预约后至政务服务中心(如上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
建议提前登录当地广电局官网查询最新指南,或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协助办理。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在哪办理”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