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俗称“广电证”)是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等业务的法定资质,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审批颁发,以下是完整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申请条件
- 主体资格
- 境内公司(不含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影视制作”。
- 有实际办公场地(需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人员要求
- 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人员(导演、编剧、摄像等),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
- 无违法违规记录
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被吊销许可证的记录。
所需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申请表 | 从国家广电总局官网下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
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需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公司章程 | 需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需注明无外资背景)。 |
主要管理人员材料 | 3名专业人员简历、学历/职称证明、劳动合同(需满1年)。 |
办公场地证明 | 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租期1年以上)。 |
节目制作设备清单 | 摄像机、编辑机等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复印件。 |
无外资承诺书 | 法人签字盖章,承诺无外资成分。 |
办理流程
- 线上申请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注册账号并提交电子版材料。
- 线下提交
- 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公司注册地的省级广电局(如北京企业提交至北京市广电局)。
- 审核与现场核查
材料初审通过后,广电局可能实地核查办公场地及设备。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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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下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年)。
注意事项
- 外资限制
任何外资(含港澳台)不得参与申请,股东需追溯至自然人。
- 年检与续期
每年需参加广电局年检(提交业绩报告),到期前30天申请续期。
- 违规后果
无证制作节目将面临罚款(违法所得5-10倍)或吊销营业执照。
代办建议
若流程复杂,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费用约5,000-15,000元),但需确保其具备合法资质。
提示:政策可能调整,建议提前拨打当地广电局电话(如北京广电局:010-86091111)确认最新要求。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怎么制作流程”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