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电制作许可证”)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分支机构审批发放,具体办理流程和地点如下:
办理机构
-
国家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北京)
适用于中央单位、央企或跨省业务的机构。
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省级/市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电视局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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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广电处)
-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具体需向企业注册地的省级广电局申请。
申请条件
- 主体资格:境内公司(不含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人员要求:至少3名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等)的简历及资质证明。
- 无外资:股东追溯不得含外资成分。
- 其他:有固定办公场所、无违法违规记录。
所需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公司章程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主要管理人员(至少3名)的简历、学历或职称证明
- 办公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股东构成证明(追溯至自然人或国企)
- 申请表(从当地广电局官网下载)
办理流程
- 线上申请:登录企业注册地省级广电局官网,提交电子材料(如广东政务服务网)。
- 材料审核:20-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可能需补充材料。
- 现场核查:部分省份会实地检查办公场所。
- 领证:审核通过后,到广电局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注意事项
- 有效期:2年,到期前30天需办理续期。
- 变更:公司名称、地址、法人等变更需30日内报备。
- 外资限制:任何外资(含港澳台)不得参与申请,需先完成股权变更。
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010-86091111
- 地方示例:
- 北京市广电局:010-65158131
- 上海市文旅局:021-23088000
建议提前拨打当地政务服务热线(12345)转接广电局咨询,或登录省级政务服务网搜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获取最新指南。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经营制作许可证哪里办”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