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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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适用于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如央企、部委下属单位等),直接通过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申请。 -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
适用于地方单位(如民营企业、地方国企等),需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广电局(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提交申请。
北京的企业向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申请,上海的企业向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广电局)申请。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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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请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nrta.gov.cn)或省级广电局官网,注册后填写申请表并上传材料。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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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需加盖公章)
- 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公司章程;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 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证明;
- 办公场地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无外资承诺书(股东追溯至自然人,无外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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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现场核查
省级广电局审核材料(20-30个工作日),可能需实地核查办公场地及设备。 -
领取证书
审核通过后,到省级广电局现场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选择邮寄。
注意事项
- 有效期:2年,到期前30日需办理续期。
- 变更/注销: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变更需在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
- 外资限制:企业不能有外资成分(含港澳台),股东需追溯至自然人。
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010-86091111(政务服务大厅)
- 地方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010-65158212)、上海市文旅局(021-23088127)。
建议提前联系当地省级广电局确认细节,部分省份可能要求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经营制作许可证在哪里办”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