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企业:
- 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工信部颁发,编号以“B1”开头)
- 地网呼叫中心许可证(省通信管理局颁发,编号以“B1”开头,后接省份简称)
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 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补报,将被列入“不良名单”
年报系统入口
- 工信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https://dxzhgl.miit.gov.cn
年报所需材料(系统填报)
| 模块 | |
|---|---|
| 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许可证号、注册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股东结构 | 最新股权结构图(含外资比例,如有) |
| 业务开展情况 | 呼叫坐席数量、服务对象、业务收入、外呼/呼入量、是否含外呼营销等 |
| 合规承诺 | 是否涉及骚扰电话、是否被通报、是否整改 |
| 财务数据 | 上一年度呼叫中心业务收入(需与审计报告一致) |
| 接入号码 | 使用的95/96/400等号码清单及用途 |
| 系统截图 | 呼叫中心系统后台截图(含坐席登录界面、通话记录等) |
注意事项(高频问题)
- 外呼营销必须勾选:若涉及外呼营销,需额外提交《外呼营销业务说明书》及用户授权协议模板。
- 95/96号码核查:若号码已停用或变更,需先完成号码变更备案,否则年报无法提交。
- 外资比例:若外资超10%,需额外提交《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 “零业务”也要报:即使未开展业务,也需提交“零业务”说明,否则视为未报。
- 社保证明:部分省份(如广东、上海)要求上传至少3名员工近期社保记录。
未报后果
- 许可证失效:连续三年未报,许可证自动失效
- 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系统公示)
- 影响续期:许可证5年到期后无法续期
- 联合惩戒:影响企业招投标、融资、上市等
建议操作流程
- 1月前:整理财务数据、股权结构、号码备案信息
- 2月15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上传附件
- 3月10日前:提交后关注系统“退回修改”提示,及时补正
- 3月31日前:确认状态为“已提交并通过”
模板下载(系统内)
- 《呼叫中心业务年度报表》模板(空表)
- 《外呼营销业务说明书》模板
- 《股东追溯图》模板(含VIE结构示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