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行为的特征可以从法律构成要件和行为表现两个维度进行归纳,其核心在于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商标并导致混淆或损害,具体特征如下:

法律构成要件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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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有效性
被侵权的商标必须是在中国依法注册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可跨类保护),且处于有效期内,未注册商标通常不受《商标法》保护(除非构成未注册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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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的使用
行为人未获得商标权人授权,包括超出许可范围的使用(如擅自改变商标样式、类别或地域)。 -
商标性使用
使用行为必须构成“商标性使用”,即用于识别商品/服务来源(如将商标用于商品、包装、广告、交易文书等),非商标性使用(如描述性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
混淆可能性
关键特征:容易导致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或认为与商标权人存在关联关系(如许可、赞助等),混淆包括:- 直接混淆(误认为侵权商品来源于权利人);
- 间接混淆(误认为侵权人与权利人存在经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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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活动中的使用
侵权行为需发生在商业活动中(如销售、宣传、进出口等),个人非商业使用一般不构成侵权。
行为表现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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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侵权行为(《商标法》第57条列举)
- 在同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无需混淆即可认定侵权);
- 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导致混淆;
- 销售侵权商品(即使销售者不知情,仍需停止侵权,但可能免除赔偿);
- 伪造、擅自制造或销售他人商标标识;
- 反向假冒(更换权利人商标后投入市场);
- 帮助侵权(如为侵权提供便利条件,如仓储、运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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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形态
- 域名侵权:将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
- 关键词侵权:在搜索引擎推广中将他人商标设为关键词,导致混淆;
- 跨境侵权:通过跨境电商或代购销售侵权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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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过错
- 多数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如生产、销售侵权商品),即无论是否故意均需担责;
- 但赔偿责任的承担通常需证明行为人存在故意或过失(如《商标法》第63条对恶意侵权的惩罚性赔偿)。
损害后果特征
- 实际损害:导致权利人销量下降、商誉受损等;
- 推定损害:即使未造成实际损失,只要存在混淆可能性即可认定侵权(如《商标法》第57条第1项);
- 举证难点:权利人需证明侵权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或主张法定赔偿(如侵权获利、许可费倍数等)。
总结表:商标侵权行为的特征
| 维度 | 具体特征 |
|---|---|
| 客体 | 有效注册商标(含驰名商标) |
| 行为 | 未经许可、商标性使用、商业活动中使用 |
| 核心标准 | 混淆可能性(或驰名商标的淡化) |
| 典型表现 | 假冒、仿冒、销售侵权商品、反向假冒、域名/关键词侵权 |
| 责任 | 停止侵权(无过错)、赔偿(通常需过错)、惩罚性赔偿(恶意侵权) |
如需进一步分析具体案例(如“傍名牌”“OEM贴牌”是否侵权),可结合场景细化讨论。
以上是对“商标侵权行为的特征有哪些”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