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或发行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需要依法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或备案资质,根据节目类型、传播平台、是否涉及商业行为等不同情形,所需资质也不同,以下是主要资质分类及适用场景:

✅ 一、制作类资质(内容生产方)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主管部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VR)及省级广电局
- 适用范围:
- 制作电视剧、动画片、专题片、综艺节目、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综艺等;
- 不含新闻类节目;
- 申请主体:必须是内资公司(不得有外资);
- 有效期:2年;
- 是否必须:必须,否则不得从事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备注:即使只制作网络视听节目(如短视频、网剧),也建议办理此证,否则平台可能拒绝合作。
✅ 二、发行/传播类资质(平台或发行方)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俗称“网络视听许可证”)
- 主管部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适用范围:
- 通过互联网(含APP、小程序、网站)向公众提供视听节目服务;
- 包括点播、直播、轮播、下载等方式;
- 分类:
- 第一类:中央级平台(如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
- 第二类:地方平台(如芒果TV、哔哩哔哩);
- 申请主体:
- 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民营企业基本无法申请);
- 是否必须:必须,否则不得从事网络视听节目服务;
- 备注:民营企业可通过与持证平台合作(如爱奇艺、腾讯视频)间接发布内容,无需自己持证。
✅ 三、备案类(非许可,但需履行)
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综艺备案(“上线备案号”)
- 主管部门:广电总局 + 省级广电局
- 适用范围:
- 所有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
- 流程:
- 制作前:规划备案(备案公示);
- 上线前:上线备案(取得“上线备案号”);
- 是否必须:必须,否则平台不得上线;
- 备注:即使你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也必须为每个项目单独备案。
✅ 四、其他相关资质(视业务场景)
| 资质名称 | 适用场景 | 是否必须 |
|---|---|---|
| ICP备案 | 网站/APP上线 | ✅ 必须 |
| ICP经营许可证 | 涉及经营性互联网服务(如付费点播) | ✅ 必须 |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 | 涉及网络演出、虚拟商品、直播打赏等 | ⚠️ 视情况 |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 设立电视台、广播电台 | ✅ 必须(国有) |
✅ 你需要哪个?
| 你是…… | 需要资质 | |--------|----------|制作公司(拍网剧、短剧、综艺)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项目备案 | | 平台方(自建APP/网站提供视听服务)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国企)或 ✅与持证平台合作 | | MCN/短视频机构 | ⚠️ 建议办理《制作许可证》,否则平台可能限制 | | 个人创作者** | ❌ 无需资质,但内容需平台审核,且不得违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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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建议:
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公司还是个人、打算做哪类节目(如短剧、网剧、直播、综艺)、在哪个平台发布(抖音、爱奇艺、自建APP等),我可以给你具体资质清单和办理路径。
以上是对“制作或发行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业务资质”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