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时,“网址”这一项是审批重点之一,必须真实、合规、可访问,且与申请主体一致,以下是具体提供方式及注意事项:

✅ 一、网址提供方式(官方要求)
在申请材料中,“网址”应填写为: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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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备案的、可正常访问的、与申请主体一致的域名对应的网站首页地址
格式示例:
https://www.xxx.com
(注意:必须加 http:// 或 https://,结尾不要加路径如 /index.html)
✅ 二、网址必须满足的条件
| 要求 | 说明 |
|---|---|
| 已备案 | 域名必须已在工信部完成ICP备案,且备案主体与申请证书的单位名称一致。 |
| 可访问 | 网站必须能正常打开,不能是“建设中”“404”或跳转页面。 |
| 与业务相关 | 应与药品、医疗器械、健康信息等相关,体现你提供的是“药品信息服务”。 |
✅ 三、特殊情况处理
| 情况 | 处理方式 |
|---|---|
| 暂无网站 | 必须先搭建网站并完成备案,否则无法提交申请。 |
| 使用子域名 | 可以使用子域名(如 yp.xxx.com),但主域名备案主体必须一致。 |
| 多个网址 | 一般只需填写主网址,若多个域名指向同一网站,可附说明。 |
✅ 四、建议操作流程
- 注册域名(如通过阿里云、腾讯云等)
- 完成ICP备案(主体必须与申请证书单位一致)
- 搭建网站合规,展示药品信息服务的介绍、联系方式、免责声明等)
- 在申请表中填写网址(如
https://www.xxx.com) - 打印网站首页截图(加盖公司公章,作为附件提交)
⚠️ 常见错误
- ❌ 用未备案的域名
- ❌ 用个人备案的域名(主体不一致)
- ❌ 网站打不开或跳转至其他页面
- ❌ 网站出现“买药”“下单”“在线支付”等交易类字样
✅ 模板参考(网站首页内容建议)
免责声明:本网站不提供药品销售服务,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和用药依据
联系方式:客服邮箱、电话、地址以上是对“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中网址如何提供”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