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是中国境内提供互联网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的网站必须取得的行政许可,该证书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发放,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以下是2025年最新流程(以国家药监局及各地药监局公开信息为准):

✅ 一、确认业务类型
| 类型 | 定义说明 | 审批机关 |
|---|---|---|
| 经营性 | 有偿提供药品信息(如收费咨询、广告等) | 省级药监局 |
| 非经营性 | 无偿提供药品信息(如公益科普) | 省级药监局 |
✅ 二、申请条件(共性要求)
- 企业资质:必须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不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或类似表述;
- 网站备案:已完成ICP备案(域名备案);
- 专业人员:
- 至少2名熟悉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的专业人员(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
- 1名计算机专业人员(可兼职);
- :不得发布《药品管理法》禁止的信息(如处方药广告、虚假疗效等);
- 服务器位置:服务器需设在中国境内。
✅ 三、申请材料清单(以浙江省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 申请表 | 省级药监局官网下载,填写后盖章 |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需含“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 |
| 网站域名证书 | 域名注册证书(需与ICP备案主体一致) |
| ICP备案证明 | 工信部备案系统截图(含备案号) |
| 专业人员资质 | 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药学、医学、计算机等专业) |
| 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 详细列出各栏目名称、功能、信息来源(如“药品说明书数据库”需注明来源) |
|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 包括信息审核、发布、备份、应急处置等制度 |
| 服务器托管协议 | 若服务器托管,需提供与境内IDC服务商的协议 |
✅ 四、办理流程(以“浙江政务服务网”为例)
-
网上申报
登录省级政务服务网(如“浙江政务服务网”)→ 搜索“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 在线填报并上传材料。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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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审查
药监局5个工作日内反馈材料是否齐全(若需补正,会一次性告知)。 -
实质审查
药监局20个工作日内审核网站内容、人员资质等(可能约谈负责人)。 -
现场核查(部分省份)
如北京、上海等地需现场检查服务器、办公场所。 -
领取证书
审批通过后,可现场领取或邮寄(电子证照与纸质版同步发放)。
✅ 五、注意事项
- 有效期:证书有效期为5年,到期前6个月需申请换发;
- 变更:如企业名称、域名、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
- 禁止行为:
- 不得发布“处方药”广告(即使取得证书);
- 不得标注“疗效最佳”“根治”等断言性词汇;
- 外资限制:境外资本不得投资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需内资控股)。
✅ 六、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个人博客能否申请? | 否,必须为企业法人。 |
| 已备案的网站能否申请? | 可以,但需确保ICP备案主体与申请企业一致。 |
| 需要缴费吗? | 不收费(部分省份如广东需缴纳50元工本费)。 |
| 无药学专业人员怎么办? | 可招聘药学专业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即可),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人员。 |
✅ 七、各地药监局联系方式(示例)
| 省份 | 官网链接 | 咨询电话 |
|---|---|---|
| 北京 | 北京市药监局 | 010-55527300 |
| 上海 | 上海市药监局 | 021-63268920 |
| 广东 | 广东省药监局 | 020-37886000 |
✅ 八、建议
- 提前整改网站:删除所有违规药品广告(如“伟哥”“减肥针”等),确保内容合规;
- 咨询本地药监局:各省细则可能不同(如江苏要求提供“药品信息来源合作协议”);
- 委托代办:若流程复杂,可委托本地专业代理机构(费用约5000-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