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

主要法规依据

  1.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
  2. 《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3号,2010年发布)
  3. 《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
  4. 《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适用于网络剧)

禁止性规定(红线)

电视剧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

类别 示例
政治类 反对宪法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泄露国家机密、破坏民族团结、歪曲党史国史军史
暴力恐怖 渲染暴力、犯罪、恐怖主义、黑社会、血腥场面
色情低俗 露骨性暗示、未成年人色情、低俗台词、挑逗性表演
封建迷信 宣扬风水、算命、鬼神、灵魂附体等(除非为艺术表现且有明确批判立场)
价值观导向 宣扬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
历史与民族 歪曲中华民族历史、丑化英雄人物、破坏民族团结、美化侵略
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早恋、暴力、犯罪、吸烟饮酒、纹身等(除非有明确教育意义)

审查制度

  • 事前审查:所有电视剧在播出前必须通过广电总局或其授权机构的审查,获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 修改与删减不符合规定,需按审查意见修改,否则不得播出。
  • 重审机制:已播出剧集若被举报或发现违规,可能被下架、整改或追责。

特殊题材管理

题材 特殊要求
重大革命历史题材 需报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影视创作领导小组审查(如《觉醒年代》)
涉案剧 不得美化犯罪、不得详细展示犯罪手法、不得丑化执法机关
穿越/玄幻 不得歪曲历史、不得宣扬封建迷信(如“穿越改变历史”被禁)
耽改剧 2021年后被严格限制,不得过度美化同性情感、不得营销CP

网络剧与电视剧统一标准

自2020年起,网络剧与电视剧实行“同一标准、同一审查”,即网络剧也需获得《网络剧发行许可证》,审查标准与电视剧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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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 下架:如《雷霆战将》(2020)因“抗日神剧”情节被强制下架。
  • 罚款:制作机构可能被处以罚款或暂停业务。
  • 行业禁入:严重违规者可能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影视制作。

备案与公示制度

  • 拍摄前备案:需提交剧情梗概、思想内涵说明等材料。
  • 播出前公示:部分剧集需在广电总局官网公示剧情简介,接受社会监督。

2020年后新增趋势

  • “清朗行动”:打击“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文化。
  • “限娘令”:禁止男性艺人“娘炮”形象。
  • “限古令”:古装剧集数、题材比例受限,防止架空历史。

实务建议(对创作者)

  1. 避免敏感题材:如六四、法轮功、民族冲突、宗教极端。
  2. 历史剧需尊重正史:重大人物事件需参考官方定论(如《毛泽东》《邓小平》需中央文献研究室参与)。
  3. 价值观正向:主角需有“正能量”成长线,反派需受到惩罚。
  4. 提前咨询:可通过省级广电局或“电视剧备案系统”提前咨询审查风险。
以上是对“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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