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法规依据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
- 《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3号,2010年发布)
- 《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
- 《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适用于网络剧)
禁止性规定(红线)
电视剧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 类别 | 示例 |
|---|---|
| 政治类 | 反对宪法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泄露国家机密、破坏民族团结、歪曲党史国史军史 |
| 暴力恐怖 | 渲染暴力、犯罪、恐怖主义、黑社会、血腥场面 |
| 色情低俗 | 露骨性暗示、未成年人色情、低俗台词、挑逗性表演 |
| 封建迷信 | 宣扬风水、算命、鬼神、灵魂附体等(除非为艺术表现且有明确批判立场) |
| 价值观导向 | 宣扬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 |
| 历史与民族 | 歪曲中华民族历史、丑化英雄人物、破坏民族团结、美化侵略 |
| 未成年人 | 未成年人早恋、暴力、犯罪、吸烟饮酒、纹身等(除非有明确教育意义) |
审查制度
- 事前审查:所有电视剧在播出前必须通过广电总局或其授权机构的审查,获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 修改与删减不符合规定,需按审查意见修改,否则不得播出。
- 重审机制:已播出剧集若被举报或发现违规,可能被下架、整改或追责。
特殊题材管理
| 题材 | 特殊要求 |
|---|---|
| 重大革命历史题材 | 需报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影视创作领导小组审查(如《觉醒年代》) |
| 涉案剧 | 不得美化犯罪、不得详细展示犯罪手法、不得丑化执法机关 |
| 穿越/玄幻 | 不得歪曲历史、不得宣扬封建迷信(如“穿越改变历史”被禁) |
| 耽改剧 | 2021年后被严格限制,不得过度美化同性情感、不得营销CP |
网络剧与电视剧统一标准
自2020年起,网络剧与电视剧实行“同一标准、同一审查”,即网络剧也需获得《网络剧发行许可证》,审查标准与电视剧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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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 下架:如《雷霆战将》(2020)因“抗日神剧”情节被强制下架。
- 罚款:制作机构可能被处以罚款或暂停业务。
- 行业禁入:严重违规者可能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影视制作。
备案与公示制度
- 拍摄前备案:需提交剧情梗概、思想内涵说明等材料。
- 播出前公示:部分剧集需在广电总局官网公示剧情简介,接受社会监督。
2020年后新增趋势
- “清朗行动”:打击“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文化。
- “限娘令”:禁止男性艺人“娘炮”形象。
- “限古令”:古装剧集数、题材比例受限,防止架空历史。
实务建议(对创作者)
- 避免敏感题材:如六四、法轮功、民族冲突、宗教极端。
- 历史剧需尊重正史:重大人物事件需参考官方定论(如《毛泽东》《邓小平》需中央文献研究室参与)。
- 价值观正向:主角需有“正能量”成长线,反派需受到惩罚。
- 提前咨询:可通过省级广电局或“电视剧备案系统”提前咨询审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