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互联网医院资格证书办理指南(实体医院合作)

深圳互联网医院资格证书(实体医院合作模式)办理指南
(适用于: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深圳实体医院,与第三方企业合作共建“互联网医院”)

深圳互联网医院资格证书办理指南(实体医院合作)


政策依据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1.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
  2. 《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发〔2018〕25号)
  3.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发〔2018〕25号)
  4. 《广东省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卫规〔2019〕5号)
  5.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互联网医院设置审批的办事指南》(2023年修订)

适用情形 实体医院(甲方)与技术服务公司/药企/平台公司(乙方)合作,由甲方作为“主体”申请增设“互联网医院”第二名称为:
“深圳××医院互联网医院”或“深圳××医院(互联网医院)”。
乙方不单独申证,仅作为技术支撑与运营合作方。


前置条件 | 项目 | 要求 | |---|---| | 实体医院 | 深圳市内二级及以上医院,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近2年无不良执业记录。 | | 诊疗科目 | 已登记与拟开展互联网诊疗科目相同的一级或二级科目(如内科、妇产科、儿科等)。 | | 信息化 | 通过“三级等保”测评,完成深圳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测试。 | | 人员 | 至少3名本院注册、副高及以上职称、完成广东省互联网诊疗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专职药师审核处方。 | | 制度 | 已制定互联网诊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数据安全、患者隐私保护、线上转诊/急救等18项制度。 |


办理流程(总时限:法定40个工作日,深圳实际20个工作日左右)

步骤1:合作签约(1周)

  • 实体医院与第三方签订《互联网医院合作协议》(需含数据归属、责任划分、纠纷处理、终止退出条款)。
  • 协议必须在后续申请材料中提交,且需法定代表人签字+骑缝章。

步骤2:系统测评(2周)

  1. 等保测评:到深圳市网安部门认可的测评机构做“三级等保”测评,取得《测评报告》。
  2. 对接测试:登录“深圳市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https://wsjk.sz.gov.cn/ihs)完成接口测试,获取《对接测试合格回执》。
  3. 音视频测评:如开展图文/视频复诊,需通过广东省远程医疗质量控制中心音视频压力测试,取得《测试合格单》。

步骤3:人员培训(1周)

  • 医师、药师在“广东省互联网诊疗培训平台”完成线上培训(8学时)+ 考试合格,打印《培训合格证书》。

步骤4:线上预审(3个工作日)

  •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卫生健康委→“互联网医院设置审批(增设)”→上传PDF材料(清单见下)。
  • 预审通过后,系统生成《受理编号》。

步骤5:现场提交(窗口: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 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核验,领取《受理回执》。
  • 如材料齐全,当场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步骤6:专家现场评审(10个工作日)

  • 市卫健委组织3名专家(医疗管理+信息化+法律)到实体医院现场核查:
    – 机房、数据库、音视频系统、患者投诉通道、急救绿色通道、值班室、药品仓储等。
  • 专家当场出具《评审意见表》,签字确认。

步骤7:公示&制证(5个工作日)

  • 评审通过后,在市卫健委官网公示5日。
  • 公示无异议,制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增加“互联网医院”第二名及诊疗方式:“互联网诊疗”。
  • 同步在“国家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系统”更新记录,生成“互联网医院编号”(粤深I××××××××××)。

步骤8:备案上线

  • 取得许可证后7日内,登录“深圳市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完成首次备案,获取“互联网医院二维码”。
  • 将二维码悬挂于APP/小程序首页,方可正式接诊。

申请材料清单(加盖实体医院公章)

  1. 《互联网医院设置申请书》(市卫健委模板,含拟开展科目、服务方式、合作方信息)。
  2. 实体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3. 合作双方《互联网医院合作协议》原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需《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5. 拟开展互联网诊疗科目对应的执业医师:
    – 身份证、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培训合格证书、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必须为本院)。
  6. 药师身份证、资格证、执业证、培训合格证书、社保。
  7. 医院制度汇编(目录+正文,含18项核心制度)。
  8. 信息化材料:
    – 三级等保测评报告;
    – 深圳市监管平台对接测试合格回执;
    – 音视频测试合格单;
    –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自评报告(含数据不出境承诺书)。
  9. 互联网诊疗业务系统说明书(含架构图、数据流、灾备、值班排班)。
  10. 患者投诉与纠纷处理流程图、值班电话400/800录音证明。
  11. 急救绿色通道协议(与120或本院急诊科签约)。
  12. 药品配送协议(与具有GSP资质的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签约,含冷链药品方案)。
  13. 场所使用证明:互联网医院“值班室”与“机房”不动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14. 申请单位承诺书(模板可在政务网下载):对材料真实性、依法执业、数据安全负全责。

现场评审要点(高频被扣分)

  1. 值班室未24小时值班电话录音;
  2. 系统未做“患者人脸识别+身份证OCR”比对;
  3. 处方未显示“药师指纹/电子签”审核痕迹;
  4. 数据库未在“深圳本地”机房托管(外地云需备案并承诺数据不出境);
  5. 未与120签订书面急救协议,或协议未明确“线上转线下”5分钟响应;
  6. 执业医师社保不在本院;
  7. 等保测评范围未覆盖“移动端APP”。

批后监管

  1. 每月5日前在监管平台上传上月运营报表(诊疗量、处方量、投诉量、不良反应)。
  2. 每年接受“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抽查:超范围诊疗、AI替代医师、处方药滥用、数据泄露。
  3. 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将被取消互联网医院第二名称,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常见问答 Q1:能否用“深圳××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一名称?
A:不能,深圳目前只允许“实体医院+互联网医院”第二名称模式,不设独立法人互联网医院。

Q2:第三方公司能否控股?
A:可以资金合作,但执业主体必须是实体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与法律责任由医院承担。

Q3:能否开展首诊?
A:禁止,只能对“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患者”提供服务;首诊、急诊、高风险(儿科<3岁、精神科等)不得线上接诊。

Q4:医师必须全职?
A:不要求全职,但必须注册在本院且近3个月社保由本院缴纳;外院多点执业备案无效。

Q5:系统一定要自建?
A:可租赁云资源,但需取得“三级等保”且数据存储在广东省内;使用境外云(含香港)一票否决。


官方入口与咨询

  • 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站)
    https://www.gdzwfw.gov.cn/?region=440300
  • 深圳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处
    电话:0755-88113783(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
    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西厅综合窗口(地铁4号线市民中心站F出口)
  • 技术对接QQ群:深圳互联网医院对接群 群号 677562189(加群注明“医院+姓名”)

时间轴(供项目排期) T0:签约 → T+7天:完成等保 & 对接测试 → T+14天:人员培训 → T+21天:线上预审 → T+24天:窗口受理 → T+34天:现场评审 → T+39天:公示 → T+44天:取证上线。


十一、模板下载(复制到浏览器)

  1. 申请书模板:
    https://wsjk.sz.gov.cn/attachment/0/366/366439/3664390757.pdf
  2. 合作协议模板:
    https://wsjk.sz.gov.cn/attachment/0/366/366440/3664405992.docx
  3. 18项制度目录:
    https://wsjk.sz.gov.cn/attachment/0/366/366441/3664412603.xlsx

按以上清单准备,一次性通过率>90%。
祝顺利取证,早日上线!

以上是对“深圳互联网医院资格证书办理指南(实体医院合作)”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icp-1.com/zixun/124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