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税如何计算

附加税不是“一种税”,而是“正税”之外、随正税一并征收的几种税费统称,在我国日常业务中最常见的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项,它们都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简称“两税”)为计税依据,实行“先缴两税、后附附加”的顺序,下面给出通用公式、分档税率及一个完整案例,方便直接套用。

附加税如何计算

三项附加税的税率(征收率)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纳税人所在地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合计
市区 7% 3% 2% 12%
县城/镇 5% 3% 2% 10%
其他 1% 3% 2% 6%

说明

  1. 城建税的“所在地”以机构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为准。
  2.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区分地区,一律 3%+2%。
  3.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 ≤10 万元(季 ≤30 万元)免征两税的,附加税也同步免;若只免增值税但产生了消费税,仍需就消费税部分缴附加。

计算公式

  1. 城建税 = 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 城建税率
  2.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 3%
  3.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 2%

完整案例
A 公司 2024 年 4 月注册在“市区”,当月申报:

  • 国内销售货物应纳增值税 200 000 元
  •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消费税 50 000 元(进口增值税 80 000 元)

计算步骤

  1. 确定计税依据:
    只就“实际缴纳的两税”征税。

    • 增值税 200 000 元(进口增值税 80 000 元海关代征,不纳入附加税计税依据)
    • 消费税 50 000 元(进口消费税同样不纳入)
      → 计税依据 = 200 000 元
  2. 分别计算:
    城建税 = 200 000 × 7% = 14 000 元
    教育费附加 = 200 000 × 3% = 6 000 元
    地方教育附加 = 200 000 × 2% = 4 000 元

  3. 合计附加税:
    14 000 + 6 000 + 4 000 = 24 000 元

  4. 申报缴纳:
    与 4 月增值税一起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税款期限同为次月 15 日内(遇节假日顺延)。

易错点提醒

  1.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一律不征附加税。
  2. 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增值税,如果已经“实际缴纳入库”,仍需先缴附加;退税时附加税不退(除非特殊文件规定)。
  3.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 1% 征收率增值税普通发票,仍按“实际缴纳额”计算附加,而不是按 3% 还原。
  4. 留抵退税额只是减少下期抵扣,不影响当期已缴税额,因此不减少当期附加税。

一句话记忆
“先找两税实缴额,再乘 7%/5%/1% 加 5%(3%+2%),进口两税要剔除,小规模 10 万一起免。”

以上是对“附加税如何计算”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icp-1.com/zixun/129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