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流程(中国大陆地区)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4号)及各地实施细则执行,以下为核心步骤,适用于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发生变更的情形:

✅ 一、确认变更事项是否需要重新发证
| 变更类型 | 是否需重新发证 | 备注 |
|---|---|---|
| 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 | 是 | 需换发新证 |
| 住所(注册地址) | 是 | 需换发新证 |
| 经营场所(实际经营地址) | 是 | 需重新核查现场,可能需重新申请 |
| 主体业态(如餐饮→食品销售) | 是 | 需重新审查 |
| 经营项目(如增加冷食类) | 是 | 需增加项目审查 |
| 减项或简化项目 | 否 | 可简易变更 |
✅ 二、变更流程(以“北京市”为例,各地基本一致)
登录系统
- 登录 “当地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网”(如北京: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许可”)。
- 选择 “变更申请” 模块。
填写变更信息
- 填写变更事项(如法人、地址、项目等)。
- 上传相关材料(见下文)。
提交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 系统生成,盖章 |
| 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收回作废 |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变更事项证明材料 | 如:法人变更→提供股东会决议、新法人身份证;地址变更→提供新场地证明、租赁合同、平面图等 |
现场核查(如涉及)
- 变更经营场所、新增高风险项目(如冷食、生食、裱花蛋糕) → 必须现场核查。
- 核查通过后,进入审批环节。
审批与领证
-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内(各地略有差异)。
- 通过后,领取新证(可邮寄或窗口领取)。
- 旧证收回,新证编号不变,有效期不变。
⚠️ 注意事项
- 先变更营业执照:许可证信息必须与营业执照一致。
- 地址变更≠场所变更:
- 地址变更是指注册地址变化(如同一栋楼换房间),可能不需现场核查;
- 场所变更是指实际经营地址变化(如搬迁),需重新核查,视同新办。
- 跨区域变更:需向新地址所属市场监管局申请,原证注销。
- 逾期不变更:可能被罚款(《食品安全法》第122条,无证经营处罚)。
✅ 示例:增加“冷食类食品制售”项目
- 登录系统→选择“变更经营项目”;
- 上传:冷食专间平面图、空调、紫外线灯、洗手消毒设施照片;
- 预约现场核查;
- 通过后换发新证,有效期不变。
📌 建议
- 提前咨询属地市场监管局:各地对“简易变更”范围略有差异。
- 使用“告知承诺制”:部分低风险变更(如法人变更)可当场办结。
如你提供具体变更事项(如“法人变更”或“增加网络经营”),我可以给你一份定制化材料清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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