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挂靠”是指没有资质的公司或个人,通过与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简称“网络视听许可证”)的机构合作,以该机构名义开展网络视听业务(如短视频平台、直播、网络剧、综艺等),从而规避监管、获取上线资格的行为。

⚠️ 法律风险提示(2025年最新监管口径):
✅ 明确违法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电总局)自2021年起已多次发文明确禁止“许可证挂靠”行为,2025年最新监管政策进一步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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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2025年修订)明确指出:
“严禁出租、出借、转让《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严禁以任何形式开展‘挂靠’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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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版)第38条:
“持证机构不得以合作、授权、挂牌等形式允许无资质主体以其名义开展网络视听业务。”
🎯 监管重点打击行为(2025年):
| 行为类型 | 是否违法 | 处罚依据 |
|---|---|---|
| 持证机构将许可证“挂靠”给第三方公司使用 | ✅ 明确违法 | 吊销许可证,罚款50万~200万元,责任人5年内禁入行业 |
| 无资质公司借用持证机构名义上线APP、小程序、短视频平台 | ✅ 明确违法 | 下架应用、关闭服务器、罚款10万~100万元,列入黑名单 |
| 持证机构设立“壳公司”或“合作方”实际运营视听业务 | ✅ 变相挂靠 | 同上限处罚,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非法经营罪) |
📌 实务建议(2025年):
✅ 合法路径:
| 业务类型 | 合法方式 |
|---|---|
| 短视频平台 | 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与持证机构真实股权合作(持证方控股≥51%) |
| 直播平台 | 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与持证机构合资成立公司,持证方为主控方 |
| 网络剧/综艺 | 与持证机构联合出品,持证方作为制作主体并承担内容审核责任 |
📣 总结一句话:
以上是对“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挂靠”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挂靠”许可证在2025年已无任何灰色空间,属于明确违法行为,广电总局可通过技术手段(如APP备案、内容审核系统)实时追踪,建议立即停止此类合作,转向合法股权合作或申请自有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