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虽然听起来相似,但法律性质、适用情形和后果完全不同,以下是核心区别:
✅ 一句话区分:
- 撤销是“被强制剥夺”(因违法或违规)
- 注销是“主动放弃或自然失效”(因权利人意愿或主体消亡)
📌 详细对比:
| 项目 | 商标撤销(Revocation) | 商标注销(Cancellation) |
|---|---|---|
| 性质 | 行政处罚,强制剥夺商标权 | 行政程序,权利人自愿或依法终止商标权 |
| 启动主体 | 商标局主动,或他人申请(如公众、竞争对手) | 商标注册人主动申请,或商标局依职权(如主体死亡) |
| 常见原因 | 连续三年未使用(“撤三”) 商标成为通用名称 注册人自行改变商标或信息且拒不改正 |
注册人主动放弃(如业务调整) 注册主体消亡(如公司注销) 商标到期未续展 |
| 法律后果 | 商标权自撤销决定生效时终止,视为自始无效(有追溯力) | 商标权自注销核准之日起终止,无追溯力 |
| 是否可恢复 | 撤销后不可恢复,但可重新申请(若未被他人抢注) | 注销后不可恢复,但可重新申请(若未被他人抢注) |
🎯 举例说明:
- 撤销案例:某公司注册“苹果”商标后连续3年未使用,被竞争对手向商标局申请“撤三”,商标局裁定撤销该商标。
- 注销案例:某公司因品牌升级,主动申请注销旧商标“ABC”,或公司注销后无人继承商标权利,商标局依法注销。
⚠️ 注意:
- 撤销可能伴随法律纠纷(如“撤三”需提供使用证据),而注销通常是程序性操作。
- 若商标被撤销,他人可立即申请相同商标;若注销,需等待1年隔离期(《商标法》第50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