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可选项”到“必答题”

- 2023年12月《互联网诊疗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 首次把“线上线下一致”细化为“三一致”:病历格式、质控标准、责任主体。
- 明确禁止“AI自动生成处方”,所有处方须由医生本人二次确认并电子签名。
- 2024年2月《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医疗“十不准”》
不准以“药”养“医”、不准先购药后补方、不准AI客服替代首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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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 2024年4月《电子处方中心互联互通技术方案》
要求2025年底前,三级医院、连锁药店、医保定点平台全部接入国家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实现“一方通行”。
- 2024年5月《关于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
新增“家庭病床+互联网护理”打包收费,医保按床日付费,首批在15个“双通道”城市试点。
对四类主体的影响
- 公立医院
- 必须建立“互联网医院运营办公室”,由医务、信息、医保、法务四部门共管;
- 线上号源纳入总量控制,不得突破线下号源20%(儿科、慢病复诊除外)。
- 民营平台(含阿里健康、京东健康、微医、好大夫等)
- 处方流转接口改造须在2024年9月前完成,否则暂停医保结算;
- 药品网售必须对接“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系统”,未备案药品一律下架。
- 零售药店(含O2O)
- 电子处方中心上线后,线下药店仍可收方,但须通过扫码核验真伪;
- 禁止“远程审方室”跨省集中审方,执业药师必须在注册地实际在岗。
- 医生/护士个人
- 多点执业备案新增“互联网执业地点”,未备案的线上收入按劳务报酬补税;
- 护士上门护理需购买不低于100万元/次的责任险,平台统一代缴。
医保支付最新口径
- 线上可报销项目
复诊诊查费、慢病续方费、远程心电判读费、远程病理会诊费(限三级医院间)。
- 支付标准
- 复诊诊查费:不高于线下普通门诊诊查费,医保统筹支付比例与线下一致;
- 药品配送费:不纳入医保,但可刷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 结算流程
患者线上支付→平台实时上传费用明细→医保中心T+1对账→医院/药店T+3回款。
数据与合规红线
- 数据出境
2024年7月起,互联网医院向境外机构提供任何去标识化医学研究数据,需通过省级卫健委安全评估。
- 算法备案
所有用于分诊、预问诊的AI算法,须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中登记,未登记不得上线。
- 广告合规
禁止在处方页面、药事服务页面插入任何药品商业广告;弹窗广告需一键关闭,否则按《医疗广告管理办法》顶格处罚。
落地时间表(关键节点)
- 2024年9月30日:所有互联网医院完成处方流转接口改造;
- 2024年12月31日:三级医院互联网医院必须接入国家医疗大数据平台;
- 2025年6月30日:医保电子凭证需覆盖100%线上医疗场景;
- 2025年12月31日: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城市扩大到50个,形成可复制的医保支付标准。
对患者的实际变化
- 线上复诊可医保报销,但需先在线下医院建档并开具“复诊凭证”;
- 购药可“一键比价”:电子处方中心自动显示附近药店医保支付价、自费价;
- 护士上门打针、换药、拆线等,可用医保家庭共济账户支付,个人自付比例约20%。
建议关注后续文件
- 《互联网医院评级标准(2024版)》(预计2024年Q3发布)
- 《医疗数据流通交易管理办法》(国家数据局牵头,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如需进一步了解某一城市试点细则(如北京“医保在线结算”或海南“数字疗法”专区),可再提问。
以上是对“互联网医疗新政你了解多少”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