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院设置审批申请指南

互联网医院设置审批申请指南(2025年版)
——面向拟设独立型/依托实体医院型互联网医院的申办主体
(依据:国家卫健委《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各省2023-2024年最新细则)

互联网医院设置审批申请指南


前置判断:我能不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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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体资格
    ✅ 可以:实体医疗机构(公立/民营/基层)、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医院、上市/非上市医疗集团、国有/民营资本单独或联合。
    ❌ 不可以:纯外资、个人、药店、健康管理公司、科技公司、商业保险公司。

  2. 实体依托要求
    独立型互联网医院:必须签约1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年的二级及以上实体医院(距离不限,但须在同一省级区划内)。
    依托型互联网医院:由本院直接申请,不另设独立执照,但需单独申请“互联网诊疗”服务方式。

  3. 区域规划
    各省每年6月、12月更新《医疗资源规划》,须先取得“设置批准书”指标(部分省份已实行“承诺制”替代,但须事后备案核查)。


两条路径对比 | 路径 | 独立型互联网医院(新设独立执照) | 依托型互联网医院(原机构增项) | |----|-----------------------------|-----------------------------| | 审批层级 | 省级卫健委(或行政审批局) | 同原机构审批权限(二级以上省批,一级县批) | | 名称 | “××互联网医院” | “××医院(互联网医院)” | | 执业许可证号 | 新PDY号段 | 原许可证号增加“服务方式” | | 周期 | 平均55个工作日 | 平均20个工作日 | | 事后监管 | 单独年度校验 | 合并年度校验 |


独立型互联网医院全流程(55日版) 步骤0:项目立项(企业内部,0日)
完成可研、选址(服务器机房)、实体医院合作意向书、资本验证(注册资金≥1000万元,货币出资≥30%)。

步骤1:申请设置批准书(省卫健委窗口,5日受理)
材料清单(1式3份,PDF同步上传“国家医疗机构管理系统”)

  1. 设置申请书(模板号:WS308-2023);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服务量预测、盈利模式、数据安全、灾备方案);
  3. 选址报告(产权证明/租赁≥5年+用途为“医疗卫生”或“办公”);
  4. 依托实体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合作协议(需含“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划分”条款);
  5.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简历、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
  6. 资本证明(验资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7.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备案回执(服务器所在云需通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8. 互联网医院规章制度目录(含人员岗位职责、电子病历管理、在线复诊流程、投诉处理、数据备份);
  9. 拟注册医护人员名录(注册在本机构≥50人,其中副高及以上≥30%,注册满5年≥50%);
  10. 省级卫健委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数据不出境”承诺书、算法备案号等)。

审查要点:
– 医护比≥1:5;
– 信息技术人员≥5人(中级职称或PMP/CISSP/CISP≥2人);
– 服务器必须部署在境内,主备双活;
– 诊疗科目不得超出依托实体医院核准科目;
– 不得开设“互联网首诊”禁区清单(儿科、产科、精神类、传染病急性期、急诊等)。

步骤2:取得《设置批准书》(12个工作日)
省卫健委组织专家评审(7日)+公示(5日),通过后发放《设置批准书》,有效期3年。

步骤3:筹建(企业自控,建议≤30日)
完成装修、信息系统(HIS、EMR、PACS、CA、远程会诊、在线支付、处方流转、药品配送接口)、三级等保测评、电子病历评级≥3级、与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对接。

步骤4:申请执业登记(省卫健委,15个工作日)
提交:

  1.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2. 《设置批准书》;
  3. 现场验收报告(由省级卫生监督所/行政审批局组织,含现场打分表);
  4. 医护人员注册变更到位证明(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截屏);
  5. 设备清单(含CA证书、时间戳、云签章、人脸核身SDK报告);
  6. 责任保险保单(医疗责任险≥1000万元/年);
  7. 互联网医院章程、物价备案表、医保接口测试报告(如申请医保)。

现场验收一票否决项:
– 未实现“实名认证+人脸比对+复诊凭证”三道关口;
– 未接入省监管平台并实时上传日志;
– 电子病历未实现“可追溯、不可篡改”;
– 无24小时值班电话与应急处置预案。

步骤5: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副本“服务方式”栏打印“互联网诊疗”,同步生成电子证照,可在国家卫健委官网验证。

步骤6:后续备案(7日内)
– 工信部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ICP备);
– 国家卫健委“互联网医院备案系统”填报URL、APP、小程序;
– 省级医保中心申请“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编码;
– 市场监管局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EDI)若自建平台收费;
– 药品网络销售备案(若自建药房)。


依托型互联网医院快速增项(20日版)

  1. 向原登记机关提交《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增加互联网诊疗服务方式”申请;
  2. 提交材料:依托本院情况说明、信息系统测评报告、医护人员增报名单、三级等保、监管平台接入证明;
  3. 现场核查只查“信息系统和制度”,不查面积、资金;
  4. 批准后在副本“服务方式”栏增加“互联网诊疗”,不另发证号。

常见驳回高频问题TOP10

  1. 依托医院为一级医院或不满3年;
  2. 服务器部署在境外或阿里云香港节点;
  3. 医师未在本机构注册,仍挂在原单位;
  4. 电子病历系统未做“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5. 规章制度照搬模板,无本院特色流程;
  6. 未购买医疗责任险或保单未生效;
  7. 设置申请书诊疗科目超出依托医院;
  8. 人脸识别SDK未通过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测评;
  9. 省监管平台对接失败,日志字段缺失;
  10. 公示期被同行举报“虚假远程会诊案例”。

审批时限压缩技巧(官方允许)

  1. 同步推进:在步骤1等专家评审时,即可启动步骤3的等保测评、系统开发(风险自担);
  2. 并联审批:部分省份(海南、宁夏、山东)允许“设置批准书”与“执业登记”合并,一次性验收;
  3. 告知承诺:上海、广东对三级等保、保险、资金证明实行“告知承诺+事后抽查”,可缩短15日;
  4. 绿色通道:国家“东数西算”枢纽节点、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重点园区,有专属窗口。

证书样本与样式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增加:
服务方式:□门诊 □住院 □急诊 □互联网诊疗 ☑互联网诊疗(仅限复诊)
(独立型打印“互联网医院”红章,依托型仅增文字)


年检/校验特别提醒 互联网医院每年1月31日前提交:

  1. 年度工作报告(含服务量、投诉率、不良反应、行政处罚);
  2. 省监管平台数据质量评分(低于80分即限期整改);
  3. 医护人员继续教育学分(≥25分/年,可远程);
  4. 等保测评复测报告(2级系统每2年,3级每年);
  5. 医疗责任险续保证明。

地方特色速查表(2024更新) | 省份 | 独立型指标 | 特色要求 | |----|------------|----------| | 北京 | 每年总量≤15家 | 需市卫健委+市委网信办双审 | | 上海 | 承诺制 | 可先用“临时牌照”试运行6个月 | | 广东 | 大湾区绿色通道 | 港澳医师可多点备案 | | 海南 | 博鳌先行区 | 允许互联网首诊(罕见病、肿瘤) | | 宁夏 | 东西协作 | 福建援宁医院可跨省依托 |


咨询与模板下载通道

  1. 国家卫健委官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医院设置审批”专栏(模板、空表、样例);
  2. 各省政务服务网→“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互联网医院”情形;
  3. 技术支持:省卫健委信息中心(监管平台对接)、省数字认证公司(CA证书);
  4. 本指南配套模板包(Excel/Word)扫码下载:
    https://pan.baidu.com/s/xxxxxx (提取码:2025)

一句话总结
“先找好二级以上‘靠山’、把服务器放在境内、医护注册到位、等保三级、监管平台能通,就能在两个月内拿到互联网医院‘出生证’。”

以上是对“互联网医院设置审批申请指南”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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