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电证”)是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代理等业务的必备资质,以下是办理该许可证的详细指南:
适用主体
- 企业:需为内资公司(不含外资),且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个人/工作室:需注册为公司形式,个体工商户无法申请。
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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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注册资本无硬性要求(但建议≥100万元)。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或类似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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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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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至少3名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像等),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如影视制作、新闻、中文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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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违规记录
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内无被吊销许可证的记录。
所需材料
|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
| 申请表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格式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
| 营业执照 | 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
| 公司章程 | 工商部门盖章的完整版。 |
| 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明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说明(追溯至自然人)。 |
| 专业人员证明 | 3名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劳动合同(需满1年以上)。 |
| 办公场地证明 | 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需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 |
| 无外资承诺书 | 法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声明无外资成分。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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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
在工商部门注册公司,确保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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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按上述清单准备,确保专业人员资质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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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线上:通过省级广播电视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提交电子材料。
- 线下:向公司注册地的省级广电局(或国家广电总局)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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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现场核查
- 审核周期通常为20-30个工作日,可能抽查办公场地及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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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许可证
- 审核通过后,凭受理通知书到窗口领取,有效期2年。
注意事项
- 外资限制:任何外资(含港澳台)不得参与,需追溯至最终自然人股东。
- 续期与变更:许可证到期前30天需办理续期;公司名称、地址等变更需及时报备。
- 业务范围:持证后可制作专题、综艺、动画等节目,但不含新闻类节目(需额外资质)。
- 违规处罚:无证经营将面临5-10万元罚款,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常见问题
- Q:能否加急办理?
A:部分省份提供加急服务(如北京可加急至10个工作日),需额外费用。 - Q:分公司是否需要单独申请?
A: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开展业务,无需单独申请,但需在许可证上备案分支机构。
官方渠道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http://www.nrta.gov.cn
- 地方广电局:如“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广东省广播电视局”等。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广电局获取最新政策(如部分自贸区可能简化流程),如需代理服务,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机构,避免虚假承诺。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办理”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