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适用范围
- 适用主体:境内设立的公司(不含外资),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发行。
- 不适用:个人、工作室、外资或中外合资企业。
代办核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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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预审
- 确认公司无外资、经营范围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需提供3名以上影视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播音主持等)的学历或职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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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代办机构协助)
- 营业执照副本、章程、法人身份证;
- 主要人员简历、专业证明(需与影视相关);
- 办公场地证明(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 股权结构追溯至自然人(防止外资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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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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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提交,由属地省级广电局审批(如北京、上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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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与领证
- 审核周期:20-30个工作日;
- 通过后领取许可证,有效期2年,到期需提前30日续办。
代办费用参考
- 市场价:5,000-15,000元(含人员挂靠、材料整理、流程代办,不含隐形费用)。
- 高风险低价陷阱:部分机构用虚假人员挂靠,可能导致年检抽查不通过。
选择代办机构的注意事项
- 核查资质
要求查看代办机构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成功案例(可要求提供客户名单验证)。
- 合同条款
明确约定“包过”条款(如因材料问题被拒,是否全额退款)。
- 人员真实性
要求代办机构提供3名影视专业人员的社保记录(需在本公司缴纳至少1个月)。
自行办理 vs 代办的权衡
- 自行办理:需熟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总局令第34号),耗时约1-2个月。
- 代办优势:节省时间,尤其解决“专业人员不足”问题(部分机构可协调真实人员短期挂靠)。
后续维护
- 年检:每年1-3月提交业绩报告(无业绩可能被注销)。
- 变更:股权、地址变更需在30日内向广电局报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