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电制作许可证”)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广电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具体办理流程和地点如下:
办理机构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负责中央单位或跨省业务的审批。
- 省级广播电视局: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广电局)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构的申请。
申请条件
- 主体资格:境内公司(不含外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专业人员:至少3名影视相关专业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像等)。
- 无违法违规记录:法定代表人及机构近3年无被吊销许可证的记录。
所需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公司章程。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 主要专业人员(至少3名)的身份证、学历证明、简历及业绩证明。
- 办公场地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当地广电局官网下载)。
办理流程
- 在线/现场提交: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nrta.gov.cn)或省级广电局官网提交申请。
- 材料审核: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地方可能更快)。
- 现场核查:部分省份会实地检查办公场地及设备。
- 领证:审核通过后,到省级广电局领取许可证(正副本)。
注意事项
- 有效期:2年,到期前30日需办理续期。
- 变更/注销: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变更需30日内申请变更。
- 外资限制:禁止外资入股,股东需追溯至最终自然人或国有机构。
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010-86091111(政务服务热线)。
- 地方广电局: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010-65158138)、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021-23088000)。
建议先登录当地省级广电局官网查询最新指南(如“XX省广播电视局→行政许可”栏目),或直接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哪里办”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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