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抵减是一项税收优惠政策,允许特定行业纳税人在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基础上,额外按一定比例计算“加计抵减额”,用于抵减应纳税额,以下是享受该政策的详细步骤和要点:

确认行业资格
目前政策主要针对以下行业(需以主营业务占比≥50%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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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性服务业:邮政、电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2023年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加计比例10%)。
- 生活性服务业:如餐饮、住宿、教育、医疗等(2023年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加计比例15%)。
- 先进制造业(2023年新增):部分先进制造业企业可加计5%(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如何确认?
以纳税人上一自然年度销售额计算,若符合行业收入占比≥50%,则当年可适用;当年新成立的纳税人,以实际经营期销售额判断。
计算加计抵减额
-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 = 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 政策比例(如10%、15%或5%)。
注:需剔除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如用于免税项目、简易计税的进项)。 - 当期可抵减额 = 上期末加计抵减余额 + 当期计提额 - 当期调减额(如进项转出)。
申报享受流程
- 提交声明:
首次享受时,需在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确认行业归属。 - 填报申报表:
- 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中,直接抵减“加计抵减额”。
- 附表四:详细填写“加计抵减情况”(第6-8行),系统自动计算可抵减额。
- 实际抵减规则:
- 先抵减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
- 若当期应纳税额为零,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
注意事项
- 政策期限:目前多数行业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需关注后续是否延期。
- 不得抵扣情形:如用于简易计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等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 核算要求:需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变动,避免与其他进项混淆。
- 分支机构处理:若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由总机构统一计算抵减。
案例演示
某生活服务业企业(加计比例15%)当期:
- 销项税额:100万元
- 进项税额:60万元(全部可抵扣)
- 上期加计抵减余额:5万元
计算步骤:
-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 = 60万 × 15% = 9万元
- 当期可抵减额 = 5万(上期余额) + 9万 = 14万元
- 应纳税额 = 100万 - 60万 = 40万元
- 实际抵减后应纳税额 = 40万 - 14万 = 26万元
政策依据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43号等)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31号(申报表填写说明)
建议通过电子税务局“政策速递”模块或咨询12366核实最新政策细节。
以上是对“增值税加计抵减如何享受”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