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8号,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现行有效)是《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的配套规章,核心目的是“放管结合”:既让特许人“亮证经营”,便于被特许人、投资人、政府、公众查询,又把住“两店一年”等准入底线,防止“空壳招商”“割韭菜”,以下从“谁要备、备什么、怎么备、备后怎么管、罚则”五个维度,逐条拆解实务要点,并给出操作提示。

谁必须备案?——“境内特许人”全覆盖,例外极少
| 条款 | 原文要点 | 实务解读 |
|---|---|---|
| 第2条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备案。 | 注册地在中国(含外商投资的境内企业)即属“境内特许人”,境外品牌授权中国公司做特许,仍由境内被授权企业备案。 “从事”=第一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不是“准备做”才备,而是“做了就必须备”。 例外:仅从事酒店管理、网上购物平台、纯贸易批发等,不直接向终端店铺输出商业模式的,可争取“不属于商业特许”意见,但需事先书面征询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
备案门槛——“两店一年”量化标准,材料一次说清
| 条款 | 原文要点 | 实务解读 |
|---|---|---|
| 第6条 | 特许人应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 “直营店”认定: ① 全资或控股(≥51%)子公司、分公司; ② 特许人母公司或其子公司持有51%以上股权的兄弟公司门店也认; ③ 个体工商户若由特许人法定代表人或其配偶100%持股,可算,但需公证夫妻关系。 “一年”计算:以最早一家直营店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算至首份特许经营合同签订日≥365天,不是备案当天。 特殊情形: ① 收购老品牌:被收购方原有门店可合并计算,但需提供股权收购协议、工商变更证明; ② 境外品牌:境外直营店可计入,但须做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国内翻译公证。 |
备案流程——“网上提交+书面核验”两步走,5个工作日拿号
| 步骤 | 时限 | 操作细节 |
|---|---|---|
| 网上填报 | 首份合同订立后15日内 | 登录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http://txjy.syggs.mofcom.gov.cn),注册账号,在线填写《备案表》,上传PDF扫描件。 |
| 书面交件 | 网上提交后7日内 | 向注册地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或直辖市商委)提交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现场核验原件。 |
| 受理 & 公告 | 5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且形式合规,当场出具《备案回执》,次日系统自动推送至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企业名录”公示,社会公众可查询。 |
| 备案号格式 | 统一规则 | 例:第01100001A2200001号 “01100001”=北京东城区行政区划+年度序号;“A”=企业类型;“22”=2022年;“0001”=流水号,招商宣传时必须醒目标注该编号。 |
备案材料清单——“11+3”模式,缺一项即退件
| 类别 | 名称 | 关键提示 |
|---|---|---|
| 基础证照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法人身份证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商业特许经营”或“特许经营管理”字样,否则先增项再备案。 |
| 两店一年 | 直营店清单(系统模板) 直营店营业执照、门店照片、租赁协议、产权证明 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纳税证明 |
① 照片需含门楣招牌+店内经营场景+当日报纸; ② 审计报告须由具备证券资格事务所出具,如为小型企业可用税审报告+完税凭证替代。 |
| 经营资源 | 商标注册证/受理通知书 专利、软件著作权、域名证书等 |
① 商标类别须与特许经营业态直接对应(餐饮第43类、零售第35类); ② 若商标在母公司名下,须附独占许可协议并做商标局备案。 |
| 合同文本 | 首份特许经营合同原件(含所有附件) 操作手册目录 |
合同必须载明“冷静期”条款(≥3天),否则商务主管部门可要求补正。 |
| 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手册(PDF) 被特许人签收页 |
须与商务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十二项内容一一对应,缺一项即退件。 |
| 特殊附加 |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备案回执 境外品牌:公证认证文件 |
港澳服务提供者走CEPA通道,可简化公证。 |
备案后管理——“年报+变更+注销”三件事,逾期即进黑名单
| 事项 | 时限 | 罚则 |
|---|---|---|
| 年度年报 | 每年1月1日—3月31日 | 登录系统填报上一年度加盟店数量、直营店变化、行政处罚等,逾期30日内整改,仍不报则1-5万罚款并公示。 |
| 重大变更 | 30日内 | 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商标权、直营店减少至不足2家等,须在线变更并交书面材料;“直营店<2”即暂停特许,需在6个月内补足,否则撤销备案。 |
| 备案撤销 | 主动或被动 | 企业可在线申请注销; 商务部门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满一年未开展特许、主体注销等,可依职权撤销并在官网公告,5年内禁止重新备案。 |
高频踩坑与实务对策
| 典型问题 | 正确做法 |
|---|---|
| 用“加盟店”冒充直营店 | 加盟店无论控股多少都不算,必须51%以上股权;如为夫妻店,去民政局开单身证明也没用,必须股权过户到特许人名下。 |
| 商标刚申请没拿到证 | 可用受理通知书+商标局查询截图,但须在一年内补交注册证,否则备案被撤销;建议先买已注册商标再启动招商。 |
| 合同冷静期写1天 | 必须≥3个自然日,且写明“自合同签字次日起算”,不要写“付款前”之类模糊词。 |
| 跨省招商是否重复备案 | 不需要,备案一次全国有效;但每到一个新省开店≥10家,须在30日内向该省商务厅书面报告,否则可被处以1-3万罚款。 |
| 系统上传文件过大 | 单个PDF≤10M,建议300dpi彩色扫描,合同类可拆分成“合同+附件1+附件2”多文件。 |
一张图看懂时间轴(首份合同签订日为T日)
T日:签首份合同
T+1~15日:网上提交备案
T+16~22日:书面交件
T+23~27日:拿到备案回执并公示
T+90日:完成加盟店收银系统、门头、招商PPT上的备案号标注
次年3月31日前:完成年报
官方系统与咨询通道
- 备案系统:http://txjy.syggs.mofcom.gov.cn
- 客服电话:010-85093685(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地址、电话可在系统首页“办事指南”下载Excel清单,务必先电话确认窗口收件时间,部分城市已下沉到区县行政审批局。
备案只是特许经营合规的起点,不是“护身符”,完成备案后,企业仍须履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后续义务,并建立“直营店持续合规+加盟商筛选+年报真实”三道防火墙,建议每季度自查一次直营店数量、商标续展、合同冷静期条款,避免因小失大被撤销备案、列入失信名单,导致融资、上市、招商全面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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