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是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原CFDA)对通过互联网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的网站实施的前置审批制度,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该许可证分为两类: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两类许可证

类别 适用范围 审批机关
经营性 有偿提供药品信息(如收费咨询、广告、电商导流等) 省级药监局
非经营性 无偿提供药品信息(如科普、药品说明书查询等) 省级药监局

📌 申请条件

  1. 主体资格:境内注册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个人或个体工商户不可申请)。
  2. 网站要求
    • 已备案的独立域名(ICP备案主体需与申请单位一致)。
    • 需符合药品信息合规性(不得含虚假、夸大、处方药销售诱导等内容)。
  3. 人员要求

    至少2名熟悉药品法规的专业人员(需含药学/医疗器械相关专业资质)。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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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其他

    健全的信息审核制度、隐私保护措施、服务器需设在境内。


📝 申请材料

  • 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含“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相关经营范围);
  • 网站域名证书及ICP备案截图;
  • 药品信息审核人员资质证明(学历/职称证书+劳动合同);
  • 网站栏目设置说明(需标注药品信息来源、审核流程);
  • 信息真实性保障制度文件;
  • 法人承诺书(声明无违法记录)。

⏱️ 办理流程与时间

  1. 提交:向省级药监局在线申报(如广东/上海等地可全程网办)。
  2. 审核:20个工作日内完成(需整改的补正时间不计)。
  3. 结果:通过后领取电子许可证(有效期5年),到期前6个月需申请换发。

⚠️ 常见误区

  • 无需办理的情形
    仅展示化妆品、食品、消毒产品信息的网站(但需避免混淆药品宣传)。
  • 与《互联网药品交易许可证》区别
    本证仅允许提供信息禁止直接销售药品(含展示价格、下单功能),销售需额外申请《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许可证》(A/B/C证)。

🔍 查询真伪

登录【国家药监局官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专栏,输入许可证编号(格式如:
(京)-非经营性-2023-XXXX(沪)-经营性-2024-XXXX)。

以上是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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