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审核流程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地方广电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条件
- 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不含外资)。
- 人员要求:至少3名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播音等)。
- 资金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部分省份无明确限制)。
- 无违法违规记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广电行业处罚记录。
申请材料
- 基础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公司章程(需工商备案版本)。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 专业人员材料:
3名以上主要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简历、劳动合同。
- 办公场所证明: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需与注册地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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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当地广电局官网下载)。
- 股东构成证明(追溯至自然人,确保无外资)。
审核流程
地方初审(省/市级广电局)
- 提交申请:向企业注册地的省级或市级广电行政部门提交材料。
- 材料补正:若材料不全,需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
- 现场核查:部分省份会实地核查办公场地及设备。
总局终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地方报送:初审通过后,地方广电局将材料报送至国家广电总局。
- 专家评审:总局组织专家评估企业资质及节目制作能力。
- 公示:审核通过后,在总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发证
- 制证:公示无异议后,总局颁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有效期:2年,到期前30日需办理续期。
办理时限
- 地方初审:15-20个工作日。
- 总局终审:20-30个工作日。
- 总计:通常需1-2个月(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时)。
注意事项
- 外资限制:企业不能有外资成分(包括港澳台资本)。
- 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必须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相关表述。
- 续期要求:到期前需提交业绩证明(如已制作节目目录)。
- 违规处罚:无证经营可面临罚款、节目下架甚至吊销执照。
查询与咨询
- 官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地方窗口:各省广电局政务服务中心(如北京、上海等可线上提交)。
建议提前联系当地广电局确认细节(如是否需预约、是否支持全程网办)。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审核流程”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