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叫中心增值业务许可证管理办法

呼叫中心增值业务许可证的管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42号)等法规,以及《关于规范呼叫中心业务经营行为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22〕96号)等专项文件,以下是管理办法的核心要点:

呼叫中心增值业务许可证管理办法


许可证类别

呼叫中心业务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B24类),需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注明“国内呼叫中心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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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 企业资质

    • 依法设立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无外资)。
    • 经营范围需包含“增值电信业务”或“呼叫中心业务”。
  2. 人员与场地

    • 至少3名相关专业人员(需提供社保记录)。
    • 具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场地、技术方案及呼叫中心系统(需通过工信部评测)。
  3. 合规要求

    • 无违法记录(如骚扰电话、诈骗等)。
    • 需建立用户信息保护、投诉处理等制度。

申请材料

  • 公司营业执照、章程、股权结构图。
  • 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技术方案、市场分析、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 呼叫中心系统评测报告(由工信部指定机构出具)。
  •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含数据存储、防骚扰机制)。

审批流程

  1. 系统评测:先通过工信部指定的呼叫中心系统评测(如信通院)。
  2. 提交申请:向企业注册地省级通信管理局提交材料(部分需工信部审批)。
  3. 审批时限:60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补充材料的,时间顺延)。
  4. 许可证有效期:5年,需提前90日申请续期。

合规经营要求

  • 禁止行为
    • 不得拨打骚扰电话或未经用户同意的营销电话。
    • 不得转租、转售许可证。
  • 数据管理
    • 用户数据需境内存储,保存至少6个月。
    • 需建立“谢绝来电”平台对接机制(按96号文要求)。
  • 年报与检查:每年1-3月提交年报,接受“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违规处罚

  • 无证经营:按《电信条例》第69条,最高罚款100万元。
  • 超范围经营或骚扰电话: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限期整改或吊销许可证。

注意事项

  • 外资限制:若含外资,需按《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申请(外资股比≤50%)。
  • 政策动态:2023年起,部分省份试点“告知承诺制”,简化审批但加强事后核查。

建议通过工信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ythzxfw.miit.gov.cn)或咨询当地通信管理局获取最新细则,如需代理服务,需选择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以上是对“呼叫中心增值业务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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