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是中国为规范劳务派遣活动、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监督管理而制定的重要部门规章,该办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3年12月20日发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全称为: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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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立法目的

规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市场健康发展。


📌 二、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管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行为,均适用本办法。


📌 三、申请条件(重点)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条件类别 具体要求
注册资本 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实缴)
经营场所 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
管理制度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人员要求 专职管理人员和相应的人力资源服务能力
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四、审批机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批。


📌 五、申请材料(简要)

  1.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 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公司章程;
  4. 验资报告(200万元实缴);
  5.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6.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文本;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 其他材料(如设备清单、人员名册等)。

📌 六、审批时限

  • 受理:材料齐全,5日内受理;
  • 审查: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 发证:准予许可的,5日内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七、许可证有效期

  • 有效期为3年
  • 到期需继续经营的,应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申请延续。

📌 八、变更与注销

  • 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变更,10日内申请变更;
  • 注销:终止劳务派遣业务,应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

📌 九、监督检查

  • 人社部门可依法进行年度核验专项检查
  • 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虚假材料等行为,依法查处,可罚款、吊销许可证

📌 十、法律责任(简要)

违法行为 处罚措施
无证经营 责令停止、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倍以下)
提供虚假材料 撤销许可、罚款、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超范围派遣 责令改正、罚款、吊销许可证

📌 十一、与其他法规的关系

  • 与《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共同构成劳务派遣监管体系;
  • 《暂行规定》对“三性”岗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作出限制;
  • 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劳动者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 实务提示(企业注意)

  • 实缴200万注册资本必须到位,验资报告需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 经营场所必须是商业用途,住宅地址一般不被接受;
  • 制度文本需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用工单位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
  • 每年需提交经营情况报告,否则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

📎 附件:官方文件链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原文链接(2013年第19号令)


如你需要:

  • 申请模板(制度文本、申请书)
  • 地方实施细则(如北京、上海、广东)
  • 年检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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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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