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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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
三方关系:派遣单位(劳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实际工作单位)与员工是“用工关系”,但不建立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58-67条,明确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需承担雇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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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外包
两方关系:外包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发包方)与员工无任何法律关系,仅与外包公司存在民事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适用《民法典》合同编,属于“承揽合同”或“服务合同”,而非劳动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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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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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
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员工(如考勤、任务分配、绩效考核),派遣单位仅负责发工资、缴社保。
限制:派遣员工不得超过用工单位总用工的10%(《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4条)。 -
岗位外包
用工单位不管理员工,仅验收外包公司的工作成果(如完成多少产量、服务质量),员工由外包公司全权管理。
风险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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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
- 用工单位风险:若派遣员工工伤或侵权,用工单位可能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1191条)。
- 派遣单位风险: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支付工资,否则面临劳动监察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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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外包
- 用工单位风险极低:员工工伤、劳动纠纷由外包公司独立承担,发包方通常无责。
- 外包公司风险:需自行承担用工全流程风险,包括劳动仲裁、安全事故等。
适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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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
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如生产线操作工、行政辅助岗),或国企/事业单位因编制限制需灵活用工。 -
岗位外包:
需整体外包某项业务(如IT运维、保洁、食堂服务),或规避直接用工风险(如物流分拣、客服中心)。
成本与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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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
成本较低(仅支付派遣费),但受“三性岗位”和比例限制,灵活性有限。 -
岗位外包:
成本较高(需支付外包服务费),但无岗位限制,可长期合作,适合业务整体转移。
一句话总结
劳务派遣是“租人”,用工单位用派遣员工但受法律严格限制;岗位外包是“买服务”,用工单位只要结果,不碰人。
以上是对“岗位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