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不属于网络文化”这个说法,其实值得仔细推敲。

从严格意义上讲,直播带货确实不完全等同于“网络文化”,但它深深嵌入在网络文化之中,是网络文化商业化、产业化的一个典型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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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有人说“直播带货不属于网络文化”?
这种说法可能基于以下几点:
| 理由 | 解释 |
|---|---|
| 功利性强 | 直播带货的核心是销售转化,而非文化表达,它更像电商的延伸,而不是文化内容。 |
| 文化属性弱 | 相比二次元、鬼畜、弹幕、网络梗等“纯文化”现象,直播带货的文化符号性较弱。 |
❗但问题在于:
网络文化 ≠ 只有“非功利”的内容
网络文化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演化、包容商业、亚文化、主流文化混杂的生态系统。
直播带货虽然以卖货为核心,但它也:
- 创造了新的语言符号(如“家人们”“上链接”“全网最低价”)
- 形成了新的仪式行为(如蹲直播、抢福利、粉丝团打卡)
- 催生了新的身份认同(如“李佳琦女孩”“董永辉老师的学生”)
- 影响了大众审美与消费观(如“情绪价值带货”“知识型带货”)
这些,正是网络文化的典型特征。
✅ 结论一句话总结:
直播带货不是“纯粹”的网络文化,但它已经成为网络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把它完全排除在网络文化之外,就像说“广告不属于大众文化”一样,过于理想化,也忽视了文化的现实形态。
以上是对“直播带货不属于网络文化”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