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视频/直播表演属于网络文化类别

是的,音乐、视频、直播表演确实属于网络文化类别,尤其是在中国现行的监管体系中,它们通常被归入“网络文化经营”范畴,具体对应的是:

音乐/视频/直播表演属于网络文化类别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中的 “网络表演” 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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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分类说明(依据文化和旅游部):

类别名称 是否包含音乐/视频/直播表演 说明
网络音乐 包括在线音乐播放、下载、上传、传播等。
网络演出剧(节)目 包括直播表演、演唱会、舞台剧、综艺等在线播出。
网络表演 特指直播表演,如主播才艺表演、互动直播、虚拟偶像直播等。
网络艺术品 主要指数字艺术、NFT等,不涉及音乐/视频/直播。
网络动漫 指动画、漫画内容,与音乐/视频/直播表演无关。

⚠️ 注意:

  • 如果你平台涉及用户上传音乐、视频、直播表演,尤其是盈利性直播,则必须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若涉及视听节目(如影视剧、综艺、新闻类视频),还需额外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广电总监管)。

✅ 总结一句话:

音乐、视频、直播表演在中国监管体系中,明确属于网络文化类别,尤其是“网络表演”和“网络音乐”两个子类,必须依法取得文网文许可。

如果你有具体业务场景(比如你是平台方、公会、主播、MCN等),我可以帮你判断是否需要办证、办哪种证。

以上是对“音乐/视频/直播表演属于网络文化类别”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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