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新旧《公司法》变化对比!

关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相较于2018年版本,确实做出了实质性调整,尤其在股权转让规则、优先购买权、章程自治空间等方面,以下是新旧法条对比+实务影响的精炼梳理:

关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新旧《公司法》变化对比!


股权转让程序:从“过半数同意”到“通知+优先权”

事项 2018年《公司法》 2023年《公司法》
对外转让股权 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第71条) 删除“过半数同意”,改为通知其他股东即可(第84条)
优先购买权 需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可主张优先购买权,逾期视为放弃

🔍 实务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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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让方权利强化:无需再担心其他股东“恶意不同意”导致无法转让。
  • 程序简化:只需书面通知其他股东,30日沉默=放弃优先权。
  • 僵局减少:避免“股东既不同意又不购买”的扯皮。

章程自治空间:从“限制”到“允许另有规定”

事项 2018年《公司法》 2023年《公司法》
章程限制转让 仅允许“另有规定”优先购买权规则(第71条第4款) 明确允许章程对股权转让作出限制(第84条第3款)

🔍 实务影响

  • 章程可设“锁定期”:如“三年内不得转让”“需董事会批准”等,但不得实质禁止转让(否则可能被法院认定无效)。
  • 投资人注意:未来投资协议中需反向审查章程,避免退出时被“暗桩”限制。

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新增“转让受限”情形

事项 2018年《公司法》 2023年《公司法》
回购情形 仅列明“连续五年不分红”“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第74条) 新增“章程规定转让受限且股东无法转让”可作为回购事由(第89条)

🔍 实务影响

  • 小股东保护:若章程设置“极端限制”(如永久不得转让),可要求公司回购股权退出。
  • 回购价格:需协商或诉讼评估,可能按“净资产+溢价”计算。

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从“需股东名册”到“单方申请”

事项 2018年《公司法》 2023年《公司法》
变更登记 需公司配合签署股东会决议等文件 明确公司拒绝变更时,转让方可单方申请登记(第86条)

🔍 实务影响

  • 对抗公司不配合:若公司拒不办理变更登记,可凭股权转让协议+通知证据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
  • 登记机关责任:需审查材料真实性,但不得要求“其他股东同意”作为前置条件。

⚠️ 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责任划分首次明确

事项 2018年《公司法》 2023年《公司法》
出资义务 未规定,司法实践争议大(转让方是否仍担责) 明确
  1. 受让方未按期实缴的,转让方承担补充责任(第88条);
  2. 转让方“恶意逃债”的,承担连带责任 |

🔍 实务影响

  • 转让方风险:即使退出,若受让方不掏钱,仍可能被债权人追偿
  • 受让方注意:需核查出资实缴情况,避免接盘“炸弹股权”

📌 新旧法核心变化速记表

维度 旧法痛点 新法解决方案
同意权 需过半数股东同意 删除同意程序,通知即可转让
优先权 同意+优先权双重程序 通知后30日内未主张=放弃
章程限制 仅能约定优先权规则 可设“锁定期”“审批程序”等限制
公司不配合 登记需公司决议,常被卡脖子 可单方申请登记,公司无否决权
未实缴出资 转让方责任模糊 明确补充责任+恶意逃债的连带责

🔎 实务建议

  1. 转让方

    • 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时,务必留痕(EMS+邮件+微信截图)。
    • 若章程有限制条款,提前评估是否触发回购请求权
  2. 受让方

    • 核查出资实缴情况(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银行流水)。
    • 要求转让方在协议中承诺“无出资瑕疵”并设定违约金
  3. 公司/其他股东

    • 若想限制转让,章程需明确具体规则(如“需董事会一致同意”),但避免“禁止转让”表述。

如需进一步探讨“章程限制条款的合法性边界”“未实缴出资转让的诉讼案例”,可继续提问!

以上是对“关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新旧《公司法》变化对比!”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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