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许可证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依法颁发的,允许持证单位通过有线、无线、卫星、网络等方式传送、转播、集成广播电视节目信号的行政许可,该许可证是开展广播电视节目传输、分发、转播等业务的前提条件。
许可证类型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令第12号),分为两类:
-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
- 适用于通过无线方式(如地面数字电视、微波、卫星等)传送节目的机构(如电视台、转播台、卫星上行站等)。
-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有线)
- 适用于通过有线网络(如有线电视网络、IPTV、互联网电视等)传送节目的机构(如有线电视运营商、IPTV集成播控单位等)。
申请条件
- 主体资格
- 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民营企业一般不得申请无线传送业务)。
- 具备法人资格,注册资本符合要求(如省级以上业务需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
- 技术能力
- 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传送技术系统(如卫星、有线、IPTV等)。
- 有健全的节目内容审核制度和安全播出保障措施。
- 人员与场所
- 具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 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备设施。
- 其他要求
- 符合国家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规划。
- 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申请材料
- 申请报告(含业务类别、覆盖范围、技术方案等);
-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
- 注册资本证明;
- 技术系统验收报告(如卫星传送需《卫星地球站技术验收合格证》); 审核制度、安全播出制度;
- 股东结构及资金来源证明(需国有控股);
- 其他法律要求的文件。
办理流程
- 提交申请
- 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全国性业务)或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区域性业务)提交材料。
- 技术审核
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组织技术专家审核传送方案、设备合规性等。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审批决定
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10日)。
- 领取许可证
- 获批后颁发《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许可证》,有效期4年,到期需提前30日申请续办。
常见问题
- IPTV/OTT是否需要此证?
IPTV集成播控平台需申请有线类许可证,而OTT(互联网电视)需另行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外资企业能否申请?
禁止外资以任何形式参与广播电视传送业务(《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 无证经营的后果
擅自传送节目可被取缔、罚款(违法所得1-5倍),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政策依据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
-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12号)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
如需具体申请,建议联系属地省级广电局或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大厅(官网:https://www.nrta.gov.cn)。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许可证”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