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时,材料撰写必须规范、真实、符合法规要求,以下是申请材料清单及关键材料撰写模板/要点,适用于非经营性或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国家药监局/省级药监局审批)。

✅ 一、申请材料清单(依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备注 |
|---|---|---|---|
| 1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 国家药监局官网下载模板 | |
| 2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需加盖公章 | |
| 3 | 网站域名注册证书 | 域名须与申请主体一致 | |
| 4 | 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 需体现药品信息内容分类 | |
| 5 | 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 需签字+盖章 | |
| 6 | 药品信息来源说明及合作协议 | 如转载药监局数据、合作医院等 | |
| 7 | 网站管理制度(信息发布审核、备份、投诉处理) | 需盖章 | |
| 8 | 服务器托管协议或ICP备案证明 | 服务器需在中国大陆 | |
| 9 | 真实性声明 | 法人签字+盖章 |
✅ 二、关键材料撰写模板/要点
网站栏目设置说明(核心材料)
必须体现:栏目名称、内容来源、是否涉及药品信息、是否允许用户评论/发布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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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微信号
模板:
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本单位网站“XXX网”(域名:www.xxx.com)设有以下栏目:
- 药品资讯:转载国家药监局、国家卫健委发布的药品说明书、批准信息,不涉及用户评论。
- 疾病科普:由合作医院医生撰写,内容经医学编辑审核,不涉及具体药品推荐。
- 用药指南:引用《中国药典》《国家处方集》等权威资料,不展示商品名、不链接购买。
- 政策法规模块:转载国家药监局政策文件,无互动功能。
所有药品信息均来自合法渠道,不发布处方药广告、不展示销售链接。
药品信息来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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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来源说明
本单位网站所发布药品信息来源如下:
- 国家药监局官网(https://www.nmpa.gov.cn)公开数据;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公开说明书;
- 合作医院(如XX医院药学部)提供的用药指导文章,已签署内容合作协议(附件);
- 《中国药典》2020年版等权威出版物。
所有信息均注明来源,不篡改、不夸大疗效、不隐瞒不良反应。
网站管理制度(三制度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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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所有药品信息须经药学编辑→医学顾问→法务三级审核后发布,留存记录≥5年。
二、信息备份制度
网站每日自动备份,备份数据保存≥5年,存储于阿里云ECS(服务器位于杭州)。
三、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设立投诉邮箱:complaint@xxx.com,24小时内响应,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记录存档。
真实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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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次提交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人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2025年月日
✅ 三、注意事项(易错点)
| 错误点 | 正确做法 |
|---|---|
| 域名不在公司名下 | 域名必须过户到申请公司主体 |
| 网站有“购买”“下单”按钮 | 必须移除所有销售功能(即使跳转到第三方) |
| 信息来源写“网络转载” | 必须具体到官网、书名、合作协议 |
| 服务器在香港/美国 | 必须迁移到中国大陆(阿里云/腾讯云等) |
| 网站负责人不是药学背景 | 建议提供药学/医学相关人员简历 |
✅ 四、提交方式(2025年最新)
- 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
https://zwfw.nmpa.gov.cn
选择“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在线填报→上传PDF材料→省级药监局初审→国家药监局复审
✅ 五、免费咨询建议
如果你是初创公司或首次申请,建议:
- 先注册域名+备案(ICP备案);
- 网站上线前隐藏购物功能;
- 找药学专业人员担任网站负责人;
- 所有材料盖章+PDF扫描上传,不要拍照。
如你需要我帮你逐份检查材料或定制模板(带公司名),可以发我你们网站的域名和主营业务,我帮你一对一修改。
以上是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申请材料怎么写的”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