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_新《公司法》正式实施,大家须关注的常见问题集锦!

二期·新《公司法》正式实施
大家必须关注的 30 个“高频踩坑点”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全面生效,附“自查清单”)

二期_新《公司法》正式实施,大家须关注的常见问题集锦!

—— 把最可能被监管、被股东、被债权人“三连问”的问题一次说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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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从“认缴”到“实缴”

  1. 5 年实缴一刀切
    存量公司享 3 年过渡期(2024.7.1-2027.6.30),过渡期满后剩余出资期限≤5 年。
    自查:打开章程,看最后一期出资时间是否晚于 2032 年 6 月 30 日,晚了就改。

  2. 存量公司“加速到期”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要求股东立即缴足未缴出资,不再受出资期限保护。

  3. 股份公司改为“实缴登记制”
    发起设立时必须 100% 实缴,工商局不再登记“认缴额”,只登记“实缴额”。

  4. 存量减资程序升级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减资公告”期从 45 天缩为 30 天,但债权人可要求提前清偿或担保。

  5. 非货币出资“可评估可转让”标准更严
    知识产权、股权、债权等出资,必须经“依法评估+权属转移+公司入账”三步走,否则出资不生效。

股东失权与加速到期
6. 董事会催缴书 → 失权通知
股东逾期 60 日未缴,董事会可发《失权通知》,其股份强制注销或转让,注销的须减资并补窟窿。

  1. 失权后仍要补亏
    若注销股份导致公司减资后净资产<注册资本,失权股东仍要在未缴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 转让方与受让方“连带实缴”
    已认缴未实缴的股权一旦转让,受让人先缴;受让人不缴的,转让人承担补充责任,且不能约定排除。

法定代表人:从“背锅侠”到“限时脱壳”
9. 辞任即“自动卸任”
法定代表人辞任董事或经理职务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须在 30 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否则登记机关可强制变更。

  1.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意思
    公司可以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限制法定代表人权限,善意相对人可主张表见代表,但公司举证“相对人恶意”难度加大。

  2. 法定代表人限高“可救济”
    公司被列失信后,若法定代表人已辞任且公司 30 日内未变更登记,可向法院申请解除限高。

横向人格否认:兄弟公司“连坐”
12. 股东控制多家公司,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债的,各公司对外承担连带责任(“横向穿透”)。
典型场景:同一老板、同一班人马、同一账户、同一批客户。

债权人只需初步举证“混同”,举证责任倒置给公司自证“清白”。

董事、监事、高管:责任“三件套”
14. 董事对资本充实负“勤勉义务”
未催缴出资、违法减资、违法分红、违法对外资助,董事均可能赔。

  1. 监事“可选”
    规模小或股东少的公司可设 1 名监事或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设监事,但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会计师不能“隐身”。

  2. 关联交易“报告+决议+披露”
    董监高直接或间接与公司交易,必须向董事会/股东会报告,经无关联表决通过,并在年报披露,否则收入归公司。

  3. 违法分红“退还+赔偿”
    不符合分红条件(未补亏、未提法定公积)分红的,股东退还+董高赔。

股份公司授权资本制
18. 章程可授权董事会 3 年内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 50% 的新股,无需股东会,但每股发行价不得低于市场价 80%。

  1. 类别股正式合法
    可设“优先分红+无表决权”“超级表决权(1:10)”“转让受限”三类,但公开发行公司不得发行超级表决权。

简易减资与简易注销
20. 亏损减资可不走债权人 30 天公告
用“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补亏的减资,只需公告 20 天,无债权人异议即可办理。

  1. 无债权债务+无营业公司可“简易注销”
    全程网办,20 天公告期满即可注销,但股东须对“无债务”作连带承诺,事后被发现虚假,股东恢复无限责任。

信息公示与“双随机”抽查
22. 年报新增“实缴出资方式、日期、金额”字段,必须逐笔填写,虚假填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罚款 1–10 万元。

股东及出资信息变更,须在 20 个工作日内自行公示,逾期即异常。

电子营业执照与电子印章
24.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在线开户、投标、签合同,拒绝电子照章的行政窗口将被投诉即整改。

国有公司特别规定
25. 国家出资公司须设“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职工董事≥1 人。

国有控股公司违法造成重大损失,董高适用“终身追责”。

十一、外商投资“五年过渡期”
27. 2020 年前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公司,章程最迟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按新《公司法》全面修订,否则登记机关可强制要求变更。

十二、存量公司“合规体检”清单(可直接打印打钩)
□ 1. 章程出资期限是否晚于 2032-06-30
□ 2. 实缴资金是否已进公司基本户并备注“投资款”
□ 3. 非货币出资是否已评估、过户、入账
□ 4. 董事会是否已建“催缴出资”内控制度
□ 5. 减资/注销是否已做债权人公告
□ 6.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备案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
□ 7. 关联交易是否已留痕、已披露
□ 8. 年报是否已填“实缴明细”
□ 9. 横向兄弟公司是否财务、人员、业务混同
□ 10. 分红前是否已补亏、已提公积

—— 拿着清单,两周内完成整改,7 月 1 日后才能睡得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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