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的资质分类,核心依据是中国国家药监局(NMPA,原CFDA)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及配套法规,分类逻辑是“风险等级+产品用途”,直接决定注册路径、审批机构、临床要求、生产许可等“资质”门槛。

按风险等级的三级分类(最常用)
| 类别 | 风险 | 审批机构 | 注册证编号格式 | 临床要求 | 生产许可 |
|---|---|---|---|---|---|
| Ⅰ类 | 低 | 市级药监局备案 | ×械备××××××××号 | 免临床 | 备案制(生产备案凭证) |
| Ⅱ类 | 中 | 省级药监局注册 | ×械注准××××××××号 | 部分需临床 | 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 Ⅲ类 | 高 | 国家药监局注册 | 国械注准××××××××号 | 通常需临床 | 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注:体外诊断试剂(IVD)单独划分,但同样适用Ⅰ/Ⅱ/Ⅲ类风险逻辑。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按产品管理类别的特例清单
- 创新医疗器械:通过创新审批通道,可优先、减免临床,Ⅱ/Ⅲ类均可。
- 应急审批:如新冠试剂、ECMO,国家局直接挂网加速。
- 免临床目录:每年更新,Ⅱ/Ⅲ类若列入可提交同品种比对而非临床试验。
- 组合包类产品:以最高风险组件定类(如“手术包”中含Ⅲ类刀头,则整体按Ⅲ类注册)。
资质链条(企业→产品→经营)
| 主体 | 所需资质 | 发证机关 | 关键区分 |
|---|---|---|---|
| 生产企业 | ①生产备案凭证(Ⅰ类) ②《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Ⅱ/Ⅲ类) |
省级药监局 | Ⅰ类只需备案,Ⅱ/Ⅲ类需现场核查质量管理体系 |
| 产品上市 | ①备案凭证(Ⅰ类) ②注册证(Ⅱ/Ⅲ类) |
市/省/国家局 | 注册证有效期5年,延续需提前6-12个月申请 |
| 经营企业 | 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Ⅲ类) ②备案凭证(Ⅱ类) ③无需许可(Ⅰ类) |
市级药监局 | 经营Ⅲ类必须设质量负责人(大专以上+3年经验) |
| 使用单位 | 《医疗器械使用许可证》(部分省份对大型设备) | 卫健委 | 医院采购Ⅲ类设备需查验注册证、合格证明文件 |
快速判定技巧
- 看注册证编号:
- “国械注准”开头→Ⅲ类;
- “×械注准”(省简称)→Ⅱ类;
- “×械备”→Ⅰ类。
- 查目录:
登陆NMPA官网→“医疗器械”→“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输入产品名称即可看到对应管理类别、分类编码(如09-03-01代表“高频手术设备”)。 - 体外诊断(IVD):
编号后缀带“V”的为IVD,如“国械注准20243400001V”。
常见误区
- “CE/FDA认证可直接在中国卖”→❌,必须重新走NMPA注册/备案。
- “家用血压计是Ⅰ类”→❌,电子血压计属Ⅱ类(07-03-03)。
- “注册证到期后自动延续”→❌,需在到期前6-12个月提交延续注册,逾期按新产品重新申报。
